2016年5月,根据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,学院组成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,组织学院的资产清查工作。按照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》规定要求,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,对我院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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