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生就业派遣、户口迁移以及档案转移存放等问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,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制度性。请毕业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按照规定做好如下相关的工作:
项目分类 |
时间节点 |
天津生源毕业生 |
外省生源毕业生 |
户口迁移证 |
领 取 |
6月24日---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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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到六角教室集中领取户口迁移证。(申请户口留津的暂不领取) |
6月26日之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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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6日之后到学生处刘老师办公室领取(7号楼211室,电话26983720) |
毕业起两年内 |
申请户口留津的毕业生要严格按《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》和《2013年高职毕业生留津就业手续流程》办理相关户口迁移手续。(详见学院就业网) |
报 到 证 |
领 取 |
6月24日---26日 |
1、 本市正式户口的毕业生暂不打印报到证,不用领取,以后需要再按规定办理。 |
除了申请户口留津的、申请暂不打印报到证的、专升本录取的同学以外,其他外省生源的同学均要到班主任处签字领取,以便回生源地报到时使用(26日后到就业办领取)。 |
用 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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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迁到学校的同学首先凭毕业证、户口迁移证、报到证回到生源地派出所落户。然后带上毕业证、报到证前往《报到证》上打印的报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。 |
改 派 |
毕业起两年内 |
因签约单位发生变化要求改派的,请携带原报到证、原单位退函(解约证明)、新单位接收函于7月18日以后到学院就业办开具介绍信,再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。 |
在天津就业并且单位要求报到证打印单位名称的,回生源地落户后将户口页复印,连同报到证原件、毕业证一并带回学院办理第二次派遣。(申请户口留津的按《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》和《2013年高职毕业生留津就业手续流程》办理) |
毕 业 后 办 理 |
2016年7月18日至12月31日期间 |
凭毕业证、单位或者其他接收部门开据的接收函或者就业协议书、或者劳动合同先到学院就业办办理相关手续,再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。 |
与非津单位签约需报到证的毕业生请凭毕业证、单位或者其他接收部门开据的接收函或者就业协议书、或者劳动合同先到学院就业办办理相关手续,再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办理。(已开回生源地的报到证需改派的要将原报到证一并带回) |
2016年12月31日之后 |
带齐上述证件直接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,不需要回学院。 |
毕 业 生 档 案 |
毕 业 时 办 理 |
6月24日---26日到学院就业办(24号楼二楼)领取档案 |
1有自提需求的携带毕业证、单位或存档机构开具的提档信到就业办签字领取档案交给单位。 2、专升本录取同学的档案可凭毕业证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直接将档案提取到本科院校(建议暑假过后来就业办领取,以免路途往返中丢失)。 |
1、外省毕业生的档案原则上都通过天津市邮政局高校档案通道邮寄到《报到证》上打印的报到单位。 2、签约外省单位的如果单位接收档案的按单位要求办理。 3、专升本录取同学的档案可凭毕业证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直接将档案提取到本科院校(建议暑假过后来就业办领取,以免路途往返中丢失)。 |
毕 业 后 办 理 |
2016年7月10日之后 |
学院将本市生源未自行提取的档案暂存学校,以后统一转到有关人才市场(届时网上会有通知),如需提取档案请本人须携带好本人毕业证、存档部门开据的提档信到校办理。(如委托亲属提档另加带本人和亲属的身份证) |
申请户口留津、暂不打印报到证的档案将暂存学校,以后统一转到有关人才市场(届时网上会有通知)。有自愿将档案存放天津的,请自行联系,于7月6日之前携带毕业证、提档信可到就业办提取。 |
1、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办公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
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: www.tjbys.com 联系电话: 人事档案: 23018720 23018721 就业派遣:23018725
2、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网址 :http://jyb.tjmvti.cn/ 联系电话: 022-26983760 022-26987560